公司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从事什么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指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从事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CDMA手持机;冷冻箱(柜);热敏打印机;CDMA手持机;电子产品;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冷藏箱(柜);滚筒式洗衣机;网络电话机;与计算机联机工作或利用云打印平台,将数字信息转换成文字和图像并以硬拷贝形式输出的设备;冷藏冷冻箱(柜);监视器;电话单机;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喷墨复印机;平板电脑;传真机;以复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张/分钟);3G手持机;移动电视接收终端;废弃电器;燃气热水器;手持式的,通过蜂窝网络的电磁波发送或接收两地讲话或其他声音、图像、数据的设备;等离子电视机;用各种不同成像过程产生原稿复印品的设备;移动通信手持机;液晶监视器;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监视器;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由显示器件为核心组成的图像输出设备(不含高频头);一拖多空调器;背投电视机;4G手持机;OLED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洗衣机;特种电话机;掌上电脑;搅拌式洗衣机;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制冷量在 14000W及以下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波轮式洗衣机;通信中实现声能与电能相互转换的用户设备;打印机;IP电话机;GSM手持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将电能转换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产生一定温度的器具(容量≤500 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 升);深型吸排油烟机;脱水机;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干衣量≤10 公斤);针式打印机;PSTN普通电话机;吸油烟机;小灵通;储水式电热水器;以传真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快热式电热水器;静电复印机;空气调节器;复印机;以打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 张/分钟);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电冰箱;欧式塔型吸排油烟机、侧吸式吸排油烟机;电热水器;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机);电视机;对废旧物资的简单、初级加工(如拆卸或加工处理成可直接生产的原材料)。
温馨提示:该经营范围是后置许可经营项目,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先把该经营范围写到营业执照上,但是开展业务经营的时候需要先去相关部门取得许可之后才能从事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