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从事什么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按照《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从事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经营的活动。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78-53-5);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又名:全氟异丁烯;八氟异丁烯)(382-21-8);BZ: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6581-06-2);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第一类名录所列者除外;甲基膦酰二氯(676-97-1);甲基膦酸二甲酯(756-79-6);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二卤;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酸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酯;三氯化砷(7784-34-1);2,2-二苯基-2-羟基乙酸:二苯羟乙酸;二苯乙醇酸(76-93-7);奎宁环-3-醇(1619-34-7);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化盐;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例外:二甲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108-01-0),乙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100-37-8));烷基(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硫代双乙醇(111-48-8);频那基醇:3,3-二甲基丁-2-醇(464-07-3)。
温馨提示:该经营范围是后置许可经营项目,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先把该经营范围写到营业执照上,但是开展业务经营的时候需要先去相关部门取得许可之后才能从事该业务。